内蒙古鄂托克旗法院:“审执联动”化解纠纷

2023-10-02 来源:中国法院网

  鄂托克旗棋盘井镇厂区翻新装修、农牧区盖房、牛羊棚建设等承揽工程较多,因承揽双方法律意识薄弱,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等,经常出现工程烂尾或者质量打折的状况。


  高某某与鄂托克旗某石灰石矿签订《彩钢房建设合同书》,约定由高某某为鄂托克旗某石灰石矿办公区用房加彩钢顶,并对单价、付款方式等进行了约定。合同签订后,高某某按要求完成了施工,彩钢房交付使用后,该石灰石矿企业支付50000元款项后,剩余49999元一直未予支付,高某某遂诉至法院。鄂托克旗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29日作出判决,判决被告鄂托克旗某石灰石矿向原告高某某支付彩钢款49999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义务,原告申请强制执行。后因彩钢房质量问题,鄂托克旗某石灰石矿作为原告将高某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彩钢房的维修费用并提出申请,要求对彩钢房的维修方案及维修费用进行鉴定。


  审理鄂托克旗某石灰石矿诉高某某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官在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前往案涉彩钢房所在地进行实地查看,并对彩钢房存在的问题一一进行记录。考虑到案件标的较小,且高某某对彩钢顶存在质量问题也予以认可,如果启动鉴定程序,鉴定周期、鉴定费用等都会增加双方当事人的诉累,遂与执行法官采用“背靠背”调解法,从情与法的角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劝说,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鄂托克旗某石灰石矿撤回起诉。


  在该案处理过程中,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棋盘井人民法庭运用“审执联动”工作机制,审判与执行团队协同办理两起涉及相同当事人的审判执行关联案件,使执行案件顺利执行完毕,审理案件撤诉处理,实现一次性实质化解纠纷,双方当事人均对案件处理效果表示满意。



编辑:常东芳

审核:贾   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