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中院: 劳务纠纷无小事 暖心调解止纷争

2023-09-29 来源:中国法院网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理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


  2020年9月至2021年12月期间,李某在陈某处承包了某县浦隆商业广场和酒店部分上下水管安装项目,双方签订了劳务合同,并约定了劳务工资额数,按照完工量计算结账。项目完工后,双方经结算,扣减已付款项,陈某尚欠李某7.2万元。因双方对剩余款项分歧较大,经双方协商无果情况下,李某将陈某遂诉至法院。


  经一审法院审理判决后,被告陈某不服判决上诉至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庭前多次与上诉人、被上诉人沟通,得知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庭前无法调解,遂至开庭审理。


  为了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诉讼效率,即便双方矛盾争议再大,本着“案结事了”的原则,承办法官庭审后,及时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立即组织双方再次调解。法官从“情、理、法”的角度与其进行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结合案件事实清楚,各方争议并不大,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理解彼此的不易,劝其各让一步,化解矛盾纠纷。


  最终在法官的支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扣除已经给付的款额,上诉人陈某当场通过微信转账形式支付给被上诉人李某4.5万元。一起劳务纠纷得到圆满化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近年来,和田地区中院始终坚持“能动司法,执源治理”的方针,把调解工作融入审判工作全过程,聚焦民生案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充分发挥各类纠纷调解机制,认真做好释法明理工作,治未病,化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编辑:常东芳

审核:贾   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