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对我们的案子这么上心,不然我的车还不知道要和公司纠缠到什么时候,我已经一两年都没有运营生意了,收入也困难。”9月20日,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平山人民法庭通过线上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挂靠经营合同纠纷,刘先生激动地对法官说道。
现实生活中,许多货运车辆没有营运资格,而货车司机为了交通营运过程中方便,便将车辆挂靠在具有运输经营权资质的单位名下,以单位的名义进行运营,同时需要向被挂靠公司缴纳一定的费用,本案中的刘某就是这种情况。
2021年,刘某将自己的货车挂靠在某汽车运输公司名下,双方就挂靠合同中的责任义务、挂靠缴纳费用、违约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约定。合同签订后初期,刘某尚能如期按照合同履行义务,自2023年开始,刘某所拥有的货车保险期限届满,在届满之前,汽车运输公司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刘某,要求其按照双方合同的约定及时投保,但刘某却采取拖延和敷衍的态度,没有为其货车继续办理保险,无奈之下,汽车运输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解除车辆挂靠经营合同。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得知刘某不愿缴足保险费是另有原因,系其存在运营困难,收入紧张。但因为当初订立合同时涉及保证金、管理费退还等方面的问题,汽车运输公司一直未能落实,刘某因此对汽车运输公司不满,认为对方也有过错。
承办法官认真梳理案件脉络、层层理清法律权责,并多次电话沟通双方当事人,对双方进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的耐心劝导,并耐心细致的说明其中原委。最终,刘某同意解除合同,汽车运输公司也同意将部分费用退还给刘某。承办法官考虑到刘某非本地人,远在四川,当即决定利用“云上法庭”系统为双方当事人线上达成调解协议。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不仅解决了双方之间因挂靠车辆而陷入的僵局,也一并处理了其中涉及的退款问题,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编辑:常东芳
审核:贾 立